欢迎登录淮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
繁体为加强我市医疗机构结核病防治能力,进一步提升我市结核病防治非定点医疗机构疑似结核病人发现、登记、报告、转诊及管理的质量,按照市卫健委制定的《结核病防治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上半年开展的33家非定点医疗医疗机构督导中发现存在问题反馈情况,于12月18日﹣31日对其中8家综合性医疗机构开展质控督导回头查看,了解其整改落实情况。
专项督导专家组主要通过医疗机构负责人介绍上半年督导存在问题如何整改落实,随后核对医疗机构下半年呼吸病房/内科门诊结核病诊疗登记、实验室病原学检测记录、影像科胸片质量及初步诊断结果、防保科疫情信息监测系统管理、肺结核患者健康服务管理等相关科室工作开展情况。发现个别医疗机构未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中国结核病防治工作技术指南》的要求规范肺结核的及时发现、登记,报告、推介转诊流程,督导组再次出具指导笔录。再次强调开展院内结核病防治知识培训,提高临床医生结核病鉴别诊断能力,提高责任报告人对结核病报告对象、报告分类、报告程序及报告时限的认识,及时发现肺结核患者;强化接诊医生首诊负责制,规范内科、影像科、防保科等相关科室肺结核/疑似肺结核患者登记、报告、推介转诊等工作,杜绝漏登漏报现象;落实病原学及免疫学检测项目,开展痰涂片、核酸、PCR、血沉、PPD和EC等检测检查项目,提高肺结核发现报告质量。
通过此项回头查看,规范了医疗机构结核病防控诊疗能力,夯实结核病发现、登记、报告、转诊整个工作流程顺畅,有效遏制结核病传播。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